关于加强“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日期:2017-03-29]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

“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小长假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党纪政纪,净化节日风气,营造持续从严从紧氛围,自治区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详见: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170328/gxjjw58d9c567-123110.shtml

请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单位加强学习,引以为戒,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结合实际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将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对全体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带头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文明节俭、风清气正。

 

 

纪检监察室

2017年3月29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收看电视节目《爱廉说》的通知 下一条: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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