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4-11-21] 来源: 纪检监察室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次数: 

关于转发《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

的通知

各教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近日,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坚决整治党员干部中的纵酒行为。现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桂纪发〔2014〕14号)转发改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的通知

中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O一四年七月十七日

上一条: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 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 下一条:广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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