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职责 (一)纪委办公室职责 1.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负责协助党委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 负责传达、贯彻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纪委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决议、决定。 3. 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建立中层领导干部廉洁档案,对中层领导履行干部“一岗双责”进行监督。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4. 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对违反纪律的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揭发和控告,受理党组织或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5. 负责协助校纪委检查和处理学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6. 负责协助校纪委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追责。 7. 负责协助校纪委领导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纪委工作的意见建议。 8. 负责校纪委机要函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立卷归档及安全保密工作。 9. 负责校纪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示、报告、通知、规章制度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0. 负责校纪委有关会议的筹备、会务和记录工作。 11. 负责纪检信息的搜集、撰写、报送工作,负责校纪委(监察处)网站的维护及更新。 12. 负责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学习、培训管理。 13. 负责校纪委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14. 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分发与管理工作。 15. 负责本部门员工教育与管理、纪律与安全管理、文件与档案资料管理、部门网站建设与管理、国有资产使用与管理、经费使用与管理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6. 完成上级部门布置和学校党委、学校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处职责 1. 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和学校的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 2. 负责对监察对象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开展监察。 3. 负责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检举,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 4. 负责调查处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校决定、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监察建议。 5. 负责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重点加强人事、财务管理、招生考试、教育收费、职称评审、大宗设备和物资采购、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6. 结合监察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向学校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7. 负责做好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 8. 根据学校的安排,参与学校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9. 完成上级部门布置和学校党委、学校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领导干部分工情况
|
版权所有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联系电话:2253068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