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西又有多名党员干部被调查、处分

[日期:2020-01-07] 来源: 广西法制日报      作者: 阅读次数: 

近日,广西纪检监察

又查处、通报一批党员干部

来看看都有谁

南宁通报三起领导干部谋取私利问题典型案例

收下名贵特产,参与经营特殊资源,甚至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这些违规行为都是典型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违背党的初心和使命,败坏党风政风,破坏政治生态,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整治。昨日,南宁市纪委通报了三起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案例。

1.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党委原委员、原副政委黄铭东违规收受高档白酒等问题。2018年中秋节前,社会老板黄某为感谢黄铭东平常的帮忙和照顾,将12瓶青花郎酒、36瓶贵州茅台酒送给黄铭东。2016年至2018年期间,黄铭东以弟媳李某某的名义,入股武鸣某建材有限公司参与预拌混凝土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获得分红款105万元。2008年,黄铭东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武鸣县某建材有限公司办理采矿许可证,收受好处费100万元。此外,黄铭东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黄铭东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大队长刘荣宇违规收受名贵家具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刘荣宇在担任横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期间,收受横县某娱乐城老板沈某某给予的价值5.5万元红木沙发1套,为沈某某经营的娱乐场所及其朋友吸毒提供保护。此外,刘荣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刘荣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南宁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韦敏宏违规参与经营等问题。2011年上半年至2013年下半年,韦敏宏利用职务便利,为武鸣县某采矿有限公司老板李某某承揽武鸣县宁武镇某石场采矿权提供帮助,收受387.5万元。2013年至2018年期间,韦敏宏通过个人或者与他人共同出资并由他人代持股的方式,先后参与武鸣区某矿业有限公司、武鸣区双桥镇某石场等经营活动,获利209万元。此外,韦敏宏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韦敏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桂林市叠彩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先松接受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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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桂林市叠彩区人大常委会科教文卫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原桂林市叠彩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站长)王先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桂林市临桂区两名财政干部接受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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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桂林市临桂区六塘镇财政所副所长李和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桂林市临桂区宛田乡财政所出纳罗桢薛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河池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河池市水利局小水电管理站干部覃斌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问题。2016年7月,时任巴马县水利局干部覃斌在巴马县水利局组织召开的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巴马县2014年巴马西山罐区工程合同完工验收反馈会后,违规收受工程施工方老板红包2000元。覃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覃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财政所副所长蒙柳荣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6年3月至2016年10月,蒙柳荣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37次,累计金额7748.11元。2019年10月,蒙柳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3.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化馆违规发放春节福利、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6年、2017年春节前,大化县文化馆违规发放干部职工节日福利4.32万元;2015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该文化馆在与玉林市某文化馆进行交流采风过程中,擅自改变原定路线,到北海、广州、湛江等城市旅游,违规使用公款支付旅游产生的费用27785.6元;违规使用公款支付干部职工2015年、2018年个人医疗保险费18212.84元。该文化馆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馆长韦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出纳韦爱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会计刘莉波受到记过处分,舞蹈创作室主任张果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舞蹈教师磨丽珍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退休干部颜军凤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文艺辅导教师韦芳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休干部蒙树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鹿寨:工作失职失责 卫计局6人被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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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原鹿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原鹿寨县卫计局)财务股出纳杨光曦(已判决)累计挪用公款9846220.7元,致使国家资金遭受重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鹿寨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对原鹿寨县卫计局相关责任人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并予以通报。

1. 原鹿寨县卫计局党组书记廖健铭,作为单位人事股和办公室的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不力,2019年9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原鹿寨县卫计局党组成员、县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潘声平,作为负责县红十字会全面工作的领导,履行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对单位公章日常使用疏于监管,2019年9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原鹿寨县卫计局工会主席吴保方,对局工会公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的重要性重视不足,未严格审核用章的具体内容,2019年9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原鹿寨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涂德林,负责局单位公章和局党支部公章管理使用工作期间,未严格落实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未认真审核用章的具体内容,2019年9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原鹿寨县卫计局办公室副主任陶春财,负责单位办公室全面工作及公章使用管理工作期间,未严格执行单位公章使用登记制度,未认真审核用章的具体内容,2019年9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原鹿寨县卫计局办公室聘用工作人员刘渊,协助管理单位公章使用登记工作期间,未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登记制度,审核把关用章内容工作流于形式,2019年9月,被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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