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开展清退会员卡专项活动的通知》(桂纪发【2013】19号)的要求现将开展清退会员卡专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清退人员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在岗在编人员,含人事代理。
二、 清退范围:
此次清退的范围是清退对象收受的会员卡。本通知的会员卡,是指包括娱乐、健身、美容、旅游、餐饮等行业机构及商场、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卡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自费办理的会员卡除外。
三、 清退方式。
持有会员卡的人员要自行退回送卡单位或个人,不能退回的,将会员卡交至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四、 清退时限
退回或上交会员卡,必须于2013年12月1日完成,未持有或已自行清退的,均应于2013年12月9日前,向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室提交《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附件1:《关于在全区党政机关开展清退会员卡专项活动的通知》(桂纪发【2013】19号)
附件2: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纪检监察审计室
2013.11.15
上一条: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严明全区两会有关纪律的通知 下一条:2013年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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