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日期:2018-04-04]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 

校内各部门单位:

2018年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节将至,自治区纪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清明节、壮族三月三、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按照自治区纪委及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遏制“四风”反弹回潮,确保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风清气正过节,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要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的长期性与艰巨性,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节日期间的教育管理,做到早警戒、早提醒,强化全体师生廉洁自律意识。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明纪律,严守规矩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抵制“四风”不良习气,自觉遵守“十个严禁”: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访亲友等活动;

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或者低俗祭祀活动;

严禁借举办追思会、茶话会、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酗酒赌博、赠送礼品;

严禁利用节日之机搞跑官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严禁借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

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用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为个人安排旅游、健身和娱乐活动;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会馆;

严禁向下级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所在岗位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学校纪委将对节日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党组织严肃问责。对执行“十个严禁”不严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 0773-2289310

举报邮箱:jjs@guat.edu.cn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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