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纪律,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中纪办发〔2020〕1 号)和自治区纪委《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紧急通知》(桂纪通〔2020〕2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工厅、桂林市疾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强化疫情防控监督,督促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力维护我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机构
(一)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冠武 纪委书记
副组长:杨小劲 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
刘训来 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
主 任:杨小劲 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
刘训来 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
副主任:齐 灿 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盖菊梅 监察处副处长
成 员:张 宇 纪委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王诚楠 纪委办公室干事
三、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的;
(二)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造谣传谣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三)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
(四)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的;
(五)泄漏工作秘密、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贻误工作的;
(六)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物资的;
(七)干扰卫生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以及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有关机构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
(八)对学校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重大考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和学校党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服从领导、服从指挥,以对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克服眼前困难,坚守岗位职责,发扬斗争精神,在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中主动担当作为,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提供坚强保证。
(二)严格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落实。
督促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强化疫情排查,坚决有力有效遏制疫情,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做到冲锋在前。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遵守外出报备制度,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擅离职守,一律不得脱岗空岗。
(三)严肃追责问责,加强监督检查。
对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坚决纠治,对疫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师生动态掌握不够、信息上报不准等问题,造成防控不力出现失控后果的,依照规定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重点严肃查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内容中的前六种行为。
(四)周密部署,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防护。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落实自身防控职责,保持高度警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妥善处理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关系,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健康状况“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五、工作方式
(一)设立举报电话、邮箱。
1. 举报电话:13667731164、18978661122
2. 举报邮箱:jjs@guat.edu.cn
(二)电话抽查。
(三)实地检查。
中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