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第一贪”
张建辉的堕落与忏悔
一
到这里两个多月了,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对“自由”二字的认识。以前上班工作,即便在农村老家当农民的时候,只要遵纪守法,都能享受到人生自由的快乐。而现在我被“双规”,还有进看守所、坐大牢,彻底失去了一个普通公民应享有的自由。失去了自由,才懂得“自由”二字的真正意义。自由对于人生是何等的珍贵啊!想想自己高中的大多数同学都在农村当农民,生活很艰难,自己比他们不知好上多少百倍;即便在都市,自己在处级岗位上,夫妻俩工资福利收入不低,生活比较优裕,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呀。为什么就不知足呢?现在连“自由”都没有,谋求那么多不义之财干什么?又有何用?若有来世重新选择,我宁可选择过自由快乐的平民生活,也不会去违法奢求所谓的“富贵”。
——张建辉《我的深刻检查》
在“双规”点,面对着办案人员和记者,张建辉一下子跪了下来:“都是我的过错,我愿意配合组织坦白交代自己的问题……”
见到这一情景,记者心里是别样的滋味。“男儿膝下有黄金”啊,昨日还是一名意气风发的局长,今天却落到了如此的地步。金钱是魔鬼,它可以使人上天堂,同样也可以让人入地狱。此时的张建辉可把自己恨透了:金钱的满足转瞬成空虚,愉快与欢乐,眨眼变为烦闷与苦痛。
但生活中的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不见棺材不流泪”。此前的张建辉对金钱可谓是贪得无厌,不择手段,肆无忌惮,几乎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从2000年至2006年的6年时间里,向他行贿的工程包工头共22人,贿赂次数达120多次,行贿赃款超过100万元者达7人,其中近半的包工头行贿次数超过5次以上,最多的达15次。对于行贿者,张建辉一律来者不拒,巨细悉收。最多的收了一包工头560万元。
从2006年开始,广西区纪委不断收到群众的举报信,反映张建辉在担任南宁市邕江堤岸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投标中与一些承建商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帮助他人中标,并从中大肆收受钱财的情况。这些信件并非空穴来风,有名有姓,时间、地点、数额具体,可信度很高,引起了自治区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指示负责联系南宁市的自治区纪委纪检监察三室,对举报的内容进行初核。
按理说,张建辉一个处级干部,用不着自治区纪委直接调查。自治区纪委的直接调查表明举报反映的问题非同一般。
纪检监察三室是个特别能战斗的集体,查处过一系列的大案要案,战果显赫。他们接到领导的指示后,根据举报信的内容,多次进行研究和分析,并制定了周密的方案。
2006年5月,五一大假刚过。纪检监察三室开始启动对张建辉的经济问题的初核。在近半年时间里面,办案人员围绕张建辉的经济问题展开了全方位的调查取证,走访了大量的知情人,收集了不少与案件有关、有利的证据线索。这一系列举动,来得果断、坚决、秘密,张建辉浑然不知,还在收受别人的贿赂。2007年春节前在一个高消费场所门口,他收受一个体老板钱物的证据被调查组掌握。这一涉嫌违法的第一手资料和材料,为后来突破张建辉违纪违法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初步掌握张建辉违纪违法的部分事实后,调查组向自治区纪委领导作了全面汇报。自治区纪委立即作出对张建辉进行查处的决定,并协调南宁市纪委对张建辉的问题进行立案。
2007年3月27日,张建辉被采取组织措施——“双规”。
一开始,张建辉以为自己收受钱物都是“一对一”的进行,只有“你知我知”,态度比较恶劣,口口声声说自己没有任何的违纪违法问题。但在有办案经验丰富的调查人员面前,张建辉这一伎俩早被识破。他们不动声色,还是很耐心细致地做他的思想工作,同时又似乎不经意地亮出党纪国法的威慑力,让张建辉感到如泰山压顶。几经较量,张建辉节节败退。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他抛出一招:“我本人有很多钱,放我一码,我愿意拿1000万元送给你们。”他以为建筑工程领域里那些腐败的“潜规则”在办案人员面前也可以顺畅无阻,不料却打错了算盘。可真是腚门露出来了,让人看到了屎迹。一个处级干部何来1000万元?张建辉弄巧成拙,更坚实了办案人员的信心。
接下来,张建辉犹如困兽:活动受限制,电话打不通,坐卧不安,想从办案人员嘴里探听已经掌握了他哪些材料,却一无所获,似乎又感觉到办案人员已经有很多证据在手。他终于崩溃下来。进入“双规”点的第六天,张建辉把自己的贿赂事实全部交代,并协助办案人员将自己涉及犯罪的现金、银行存折、房产证等共3100万元如数退出。
接受22人120多次的贿赂,开设66个银行账户,涉及犯罪金额3100多万元!张建辉这一“大手笔”,让查办过无数大案要案,见过大风大浪的办案人员感到十分震惊。
二
我对自己违法犯罪的行为,在思想上、在灵魂深处已有深刻的认识:一是没有认真改造世界观。党和人民的几十年培养教育,使自己从一名普通技术干部逐步成长为主持市级部门的处级领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务的升迁,手中掌握一定权力后,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信念、理想动摇了,党员的宗旨意识淡薄了,经受不住腐朽思想和拜金主义的侵蚀和考验,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收受大量的不义之财,触犯了法律。自己的人生价值取向也严重扭曲,内心的追求是金钱和物质享受,贪图享乐的人生。
——张建辉《我的深刻检查》
与所有贪官一样,张建辉并不是一个与生俱来的腐败分子。他没有显赫的背景,没有富足的环境,经过自身的努力和组织的培养,一步一步走上领导岗位。在他的人生经历中,也曾以勤奋好学而赢得同事、领导的钦佩和赞扬。
张建辉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家境贫困。从小没穿过鞋子,每天必须打赤脚走路上学。放学都是小跑回家,因为柏油路面太烫。
张建辉对这一情景记忆犹新,跟办案人员多次提起。在接受问话中,他对自己的成长过程不时流露出自豪:“我是1958年1月1日出生的,在武鸣县的一个乡村,很偏僻的一个乡村里面。祖祖辈辈都是农民的,“文革”期间上的高中,小学初中都是在“文革”时期上的,所以那时都没有好好认真地学习。1977年恢复高考以后,第一批就考上广西大学的土木系。我学的是水利专业。在农村的时候,我们是高中毕业回家也差不多干了两年才有这个高考的机会。在农村什么农活都干过,什么苦都吃过,到学校以后,我们特别地珍惜,特别认真地学习。在学校里面,我自己感觉我的学习还是认真的,还是不错的。后来毕业就分配到武鸣县水利局工作,工作了6年多,也能够兢兢业业地干好自己的事情。后来,就调到南宁地区水利局,在那里干了4年,搞施工,搞一些管理。到1992年的时候,就从南宁地区水利局调到我们南宁市水利局来了。1993年3月份被提为南宁市水利局的副局长,到1999年5月份被提为南宁市水利局局长,2000年11月份就调到园林局做党委书记。2001年9月份调到邕江堤岸公司做了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同时为了协调方便,市委和市政府还给我兼了市政府的副秘书长。这个过程,从我自己感受来讲是比较顺的。”
案发后单位同事客观评价他:“工作方面是有一定的魄力,敢想、敢做。”
可惜张建辉没有很好地把握自己,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与地位。他走上领导岗位以后,长期痴迷于灯红酒绿,沉溺于酒色之中,思想上长期处于亚健康和不健康的状态,行为和操守不检点。从偶尔不回家,到一个月都不回家。置儿子、妻子、朋友、领导的劝告于不顾,八小时之外几乎都是和工头、相好泡在一起,追求的是功名利禄,过的是纸醉金迷的生活。他生活作风腐化,频繁出入一些高档的消费场所,并且跟一些个体老板来往非常密切。办案人员从张建辉的皮包里发现最多的就是各种桑拿、酒店等娱乐场所的贵宾卡、消费卡,可见张建辉平时经常出入这些场所。
他似乎十分懊悔:“从我参加工作以来也是党和人民给我几十年的培养和教育,能够担任到部门的正职领导,我觉得组织上,市委、市政府对我都不薄,而且给我的成长带来了很多平台和机会。但自己没有珍惜,所以自己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也对不起领导对我的重视和培养、信任。我自己心里面也后悔莫及,而且我这个行为对我自己的家庭造成很大的伤害。来到这里以后,我见不到自己的亲人,我心里面很酸痛很后悔,自己以前朝夕相处的亲人现在都不能见了。想想自己的妻子、孩子,他们都在外面受苦受难,因为我的原因,他们无脸面对这个社会、面对亲朋好友、面对自己的同事,这些都是我造成的,我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这真是发自心灵深处的哀叹!一个本来很有前途的领导干部就这样跌倒了。
他为什么没有站住呢?主要是信仰出现了问题。一个人的信仰偏差了,就会迷失方向。
他在《我的深刻检查》中写道:
“随着职务的升迁和手中掌握一定权力后,自己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信念、理想动摇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了,特别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大潮中更是迷失了方向,经受不住腐朽思想和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和考验,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收受不义之财,违反了党纪国法,彻底丧失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资格。自己在人生观扭曲的同时也严重扭曲了人生的价值取向。内心追求的不是廉政为民的积极向上的快乐的人生,而是变成了追求金钱和物质享受、贪图享乐的人生。”
这种从根本上动摇是非常危险的。没有理想、信念,只有金钱了,只有欲望了,个人的欲望,贪得无厌的欲望。灵魂的扭曲,成了欲望的帮凶,使其千百倍地发酵和膨胀。
据张建辉交代,拉他下水的,是以前曾在武鸣县水利局共事过的顾某。2000年五一劳动节前,顾某找到他,表示想得到邕江堤防扩建工程一个标段的承包权。碍于老同事、老朋友的情面,张建辉把这一标段的承包权给了顾某。事后为了表示感谢,顾某给了他30万元好处费。这是他第一次收钱。
也正是这一个“第一次”,使张建辉坠入腐败的泥潭,而且越陷越深,像毒瘾君子般,无法自拔。
三
“二是法律意识淡薄,滥用手中权力。自己担任邕江堤岸公司书记、董事长后,手中有了一定的权力,这是组织的信任,领导的重用。自己虽然在堤路园工程、城乡清洁工程中认真扎实地干实事,作出了成绩,但在干事业的同时并没有把组织的信任和重用作为一个认认真真做事、老实塌实做人、堂堂正正做官和积极上进的新起点,而是违反法律、滥用了手中的权力,使这个权力变成一些不法承包商、包工头牟取利益的工具,也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自己滥用权力得“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祸害”,以致落到今天的地步。
——张建辉《我的深刻检查》
自古纵欲如纵虎。这句话用在张建辉身上最为贴切不过了。
2001年7月,南宁市遭遇百年一遇的洪水。洪水退后,南宁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邕江堤路园项目”。“堤路园”固名思义,既是河堤,又是道路,还是公园,集防洪大堤、交通要道、旅游长廊三位一体,工程浩大,全长54公里,总投资近50个亿,要求从2002年开始实施,到2005年年底基本完成。为了保证工程的实施,南宁市里成立了邕江堤岸建设发展责任公司,专门负责项目实施。刚到市园林局不到1年的张建辉调任邕江堤岸建设发展责任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兼任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走到了人生的最辉煌点。
也就是这个时候,数十亿元工程项目让一些包工头如苍蝇般飞到张建辉身旁。
早在2000年就送了30万元给张建辉的顾某近水楼台找到了张建辉:“我挂靠了一些单位参加堤路园一期工程的投标,请多关照。”
因为有了那30万元的交易的基础,大家知根知底,“我如果中标了,我会按3个点的行规给你好处费。”顾某说得很明白。
“没问题。”张建辉回答得也很干脆。
话虽这样说,顾某心里还是没有底,毕竟竞争太激烈了。于是,在开标前的几天,他一下子给张建辉送去了50万元。
“有钱能使鬼推磨”,是旧社会官府腐败的写照。不幸的是,如今朗朗乾坤里,依然阴魂不散。拿了这50万元后,张建辉不得不认真地当回事去办。他分别找到堤岸公司计核部经理和招投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传达了这么一个信息:顾某是我的朋友,他也参加投标,要给予关照。
话不多,却重如千钧。顾某如愿中了两个标。顾某也不食言,中标后即刻给张建辉送去了80万元。
顾某的钱没白花,后来在张建辉的关照下,在以后的2004年、2005年堤路园二期、三期工程招投标中,他都顺利中标。这两期工程,顾某前前后后送给张建辉310万元,从2000年到2006年春节前,张建辉从顾某手里拿到470万元。次数太多了,“具体分多少次给,每次多少钱,在哪给,什么时间给,由于我没有记录,所以确实是想不起来了。但每次给我钱都是用塑料袋装好钱,大家开车去约好见面的地点,见面后他就拿钱上我的车,把钱放到我车上,大家说几句客套话就分手了。每次给钱时,顾某都告诉我具体数字,我都不数的。”张建辉如是说。
这已经够难为他了。因为给他送钱的何止顾某一个。
收钱的人记不清楚,送钱的人可是都有一本明细账。朱某在2003年底至2006年春节期间,共送给张建辉560万元人民币。那可是笔笔清楚啊。我们不妨看看他怎么说:“这560万元我分11笔来叙述。”他说,每笔的具体情况如下:
1. 2003年12月的某天晚上,我打电话约他到好友缘酒店的一个小包厢吃饭。饭后,我在包厢内送给他40万元现金,并请他在今后的工程施工过程给予更多的关照,例如及时地支付工程进度款。他收下这40万元后说感谢老弟,并承诺今后会全力地支持我。这40万元均为面额100元一张的人民币,并且是用报纸包好装在一个手提袋里送给他的。
2. 2004年4月左右的某一个白天,我打电话约张建辉在福彩宾馆的停车场见面。我先开车到宾馆的停车场等他,他是开一辆蓝色的蓝鸟轿车来的。我用报纸包好30万元现金装在纸袋内送到他的车上。他欣然收下了这30万元。随后,我们各自离开了停车场。
3. 2004年6月份的一天中午,我主动打电话约张建辉到昌龙大酒店吃饭。在包厢吃完饭后我将事先用报纸包好的40万元现金装在纸袋内交给他。他高兴地收下了这笔钱。
4. 2004年9月的某一天白天,我打电话约张建辉到福彩宾馆的停车场见面。我先开车到宾馆的停车场等他,他开蓝鸟轿车来的,我将50万元现金用报纸包好装在手提纸袋内放到他的车上。他收下我这笔钱后,我们各自开车离去。
5. 2004年12月左右的某一天白天,我打电话约张建辉到夏威夷大酒店的停车场见面。我先开车到酒店的停车场等他,他是开蓝色的蓝鸟轿车来的。我将30万元现金用报纸包好装在手提纸袋内放到他的车上,随后各自开车离去。
……
如此清晰明了的明细账,肯定是张建辉始料未及的。若让他知道,不当场吐血才怪。
四
三是私欲膨胀,心理失去平衡。这些年来,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暴富的群体。这些富族一是没有什么文化;二是没有技术专长;三是无任何经济基础,有的仅凭在工程建设中包工或通过其他渠道谋利,几年工夫便迅速致富。看到这些新富翁,自己心里不是滋味,也不平衡。我比他们哪样差呀?可以说什么都比他们强,只是自己是国家公职人员而无缘致富。有了这种心理,再加上看到这些老板花天酒地,香车美女,花钱如流水,心里“羡慕”的同时也刺激了个人私欲的膨胀。想到自己大小也是个处级干部,公司董事长,这些包工头通过利用我手中的权力牟取了暴利,发了财,而自己按“行规”收他们的“好处费”也就理所应该了。
——张建辉《我的深刻检查》
人一旦着了魔,所作所为也就越来越偏离常规。
“很多包工头经常性地请吃饭,请KTV,极尽所能与我拉关系、套近乎,自己也乐此不疲,中了招,落入了圈套。自己被这些惟利是图的包工头所腐蚀而被拉下水,权力变成了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的工具。”张建辉不止一次地对办案人员说。按张建辉的说法,他倒是成了冤大头了。
事实上并非如此。
以下是一个包工头的送钱实录。
2002年6月葛洲坝集团公司投中了堤路园江北中堤六标,我找到该公司做该工程的项目经理说我想挂靠该公司做这个六标,该公司同意了。该工程施工时间是从2002年6月到2003年6月。
开始施工后的10月下旬的一天,张建辉打电话给我,说工程进度款已经到位了,让我表示表示。我知道他是在跟我要点好处费了。我考虑到他是业主的董事长,工程款的拨付最后都是他审定的,不给好处费是不行的。于是2002年10月底的一天,我就打电话约他晚上9点到南宁邕江宾馆门口的停车场。当时我是一个人打的士去的,我到了那里时张建辉已经到了。他也是一个人,开的是一部黑色的小汽车,见面打了招呼后我说:“张总,东西在这里。”我就把一个装有10万元的灰色塑料袋丢进了张建辉小汽车的副驾驶座上,然后就各自走了。这是第一次送钱。
第二次是2003年元月中旬的一天,张建辉又打电话给我,说:“准备过年了,工程已过半,你们吃肉,我也要喝汤。”我知道他又要好处费了。于是2003年元月中下旬的一天,我打电话给张建辉,约他晚上9点半到南宁锦华饭店停车场见面。当晚我是开自己的车去的,到那里后张建辉已经到了。他也是一个人,开的也是那部黑色的小汽车。见面打了招呼后我就把一个装有10万元的灰色塑料袋丢进张建辉小汽车的副驾驶座上,然后就各自开车走了。
第三次是在2003年5月,六标的工程差不多完工了。一天,张建辉到工地检查,我们一边走他一边说:“工程就要完工,你赚大钱,我赚小钱,我在拨款等方面都关照你,你不能过河拆桥哦。”我明白他又跟我要钱了。我没办法,当天晚上10点又约张建辉到锦华饭店停车场见面。到那里后张建辉已经到了。他也是一个人,开的也是那部黑色的小汽车。见面打了招呼后我就把一个装有10万元的灰色塑料袋丢进了张建辉小汽车的副驾驶座上,然后就各自开车走了。
2004年春节前,当时工程已完工,但还有200多万元的工程款没有拨付下来。临近过年了,我为了尽快得到部分拨款来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多次找到张建辉请他帮忙,但他一直没有明确答应。我想他应该是想要点好处费了,于是2004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我约他到到锦华饭店二楼吃饭。当时我们两个人在一个小包厢里,我把一个装有5万元的灰色塑料袋递给他,说:“快过年了,这点心意你拿住。”张建辉没说什么就收下了这5万元,当时他答应尽快解决拨款的事情。这是我第四次送钱给张建辉。不久,堤岸公司拨付了部分工程款。
到了2005年春节前的一天,我从柳州到南宁,约张建辉在邕江宾馆吃中午饭。饭桌上我就向张提出帮忙解决节前拨工程款的事,他说:“你很久不到南宁来了,情况有变化,到时再说。”我明白他的意思,就是又想要点好处费了。于是在饭后我上了张建辉开的黑色帕萨特小汽车,把一个装有5万元的深色塑料袋递给他,没说什么就走了。这是我第五次送钱给张建辉。
最后一次是2006年春节前,我在柳州打电话向张建辉提出帮忙解决节前拨工程款的事。他说有困难,我说你帮忙我不会忘记的,他说你来南宁再说吧。我明白他又要钱了。于是2006年1月上旬我从柳州来到南宁,住在锦华饭店。当天下午我约张建辉到我住的房间。在场就我们两个人,我把一个装有10万元的深色塑料袋递给他,说是过年的一点心意。他没说什么就收下了,然后对我说:“明天你们的节前拨款可以办了。”没几天,堤岸公司便拨给我几十万元的工程款。
……
在给张建辉送钱的包工头中,有两种情形,一是为了中标主动行贿以及中标后送钱表示感谢;二是被迫送钱,如上面这一包工头。按理说他的工程是别的公司投中的标,他来承包,与张建辉没有多大的关系,但为什么还要大笔送钱呢?按包工头们所说,如果不按照要求给钱,他们害怕张建辉用各种借口、理由来拖延拨付工程款。工程款是肯定拖不起的,因为他们要按工程进度支付民工工资、材料费等费用,否则整个工程就会停工,损失就很大了。
其实,在承建堤路园工程的包工头圈里,都知道张建辉有这个一个“潜规则”:收取3%左右的“好处费”。这3%的“好处费”如敲门砖,可中标;如润滑油,可按时得到拨款,使工程能顺利进行。否则,只碰壁的份。
有一个包工头陈某,曾为工程进度款支付的问题找到张建辉,请求按时拨付。张建辉冷冷地丢下一句话:“你的文件资料不全。”
这可让陈某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工程已经开工好几个月了,怎么会文件不全呢?没多久,张建辉主动到工地找了陈某,谈工程进度款的问题。陈某问:“为什么还没有支付进度款?资料不全是什么意思?”
张建辉不高兴地看了他一眼:“我已经说过了。”
陈某老实答道:“我不明白。”
见到这样,张建辉只好伸出手做了个数钱的动作。
陈某终于明白了。张建辉所说的资料不全是没有给他“好处费”。
“多少合适呢?”于是他问道。
“按惯例吧。”张建辉毫不含糊。
这所谓的惯例就是进度款的3%。不久,陈某把40万元送到张建辉手里后,工程进度款也就到位了。
但后来在陈某承建的其他工程,张建辉提出按5%给好处费,陈某说资金紧,能不能少给一些,晚点再给。张建辉不同意,在签批进度款时不签字。无奈,陈某只好答应他的要求。
就这样,陈某先后给张建辉送了180万元的好处费。
张建辉往往是一个工程,就收受贿赂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但他有一个底线,那就是工程质量不能差,不能搞成“豆腐渣工程”。用他的话来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从进度和质量方面把握很严,还是按照上级的要求能够如期完成,质量上能够经得起监理部门的检查。”有的贪官钱到了手万事大吉,丢下工程不管。张建辉是聪明人,不会干这种蠢事,不会因工程质量而暴露腐败问题。
五
这些年来,党组织集中开展了多次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上级领导也多次在大会上强调和警示:搞城市建设,不能“工程上去了,干部倒下了”,但自己当耳边风,依然我行我素,没有认真地从学习中提高自己,解剖自己,及时改正错误,使自己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愈走愈远,最终走到今天的地步。
——张建辉《我的深刻检查》
刚刚跨入50岁的张建辉用自己贪婪可悲的人生应验了这么一个真理:一切贪欲熏心之徒在目空一切地非法肆意攫取不义之财的同时,等于一砖一石地给自己建造一个地狱!
张建辉20岁之前,是个普通农民的儿子;40岁之后,手握大权;50岁时,领到死缓判决书。本是无限风光在险峰,千难万险换来极目天地的得意,得意之时忘乎所以,再迈一步,无限风光瞬间变成万丈深渊。
透过厚厚的案卷,我在想,前车已覆,来者足鉴,张建辉案件有哪些值得深思的问题和教训呢?
一是贪官的话不可信。贪官落网,接受审判,无不痛哭流涕,悔不当初;骂自己狗血淋头,查根源挖地三尺;忏悔之情,感人肺腑,自责之意,令人动容。张建辉也是一样。但当初他却是听不进半点忠告。一些和他关系比较好的,送过钱给他的包工头都劝他,不要太过分,否则会出事。他听后恼羞成怒,挥拳打过去:“你想搞我呀!”相反,在单位里,他总是打扮成一副很廉洁的样子,经常教育手下的人,要向廉政人物学习,不要贪,贪得再多也没有用,就像华西村书记吴仁宝说的那样:“人不管赚得多少,晚上回去睡觉的时候就是一铺床。”
“在大家的印象里,他好像还是挺廉洁的,他也经常在大会、小会上说,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工程很重视,我们千万不能够给市委、市政府抹黑,不能够说,工程上去了,干部倒下了。不能够做这个事情,可现在呢?反过来,是他自己先倒下了。就感到很意外。所以他这个事出来之后,可以说是对我们的一个打击吧。就是说,好像表面看起来这么廉洁的一个人,怎么是这样的,大家都有点受欺骗的感觉。”堤岸公司的干部职工似乎还不能接受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张建辉口言善,身作恶,像人又像鬼。他们回想起张建辉在会上那些豪言壮语,叫人像踩了一摊稀狗屎,从脚到头都恶心。
二是教育不是万能的。这些年来,自治区、南宁市在预防腐败抓教育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成效也十分显著,但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还是呈易发、多发的态势,为什么呢?一句话,骨子里想腐败的人,教育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张建辉处在这样一个的位置,市里对他的教育不谓不严格。2006年6月,南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秦敬德亲自找张建辉本人进行诫勉谈话,指出群众反映他存在不廉洁的问题。2007年元月,时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的马飚曾对张建辉等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但张建辉都当场否认其存在收受贿赂问题。张建辉把市委领导、市纪委领导的教育、挽救当耳边风,执迷不悟,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就在市委领导找他进行廉政谈话过后没多久,他还在继续接受包工头的贿赂。
三是再好的制度也有漏洞。在工程招投标方面,我们建立了一整套制度,有严格的操作程序,所有的中标表面上看合规合法,但实际上不少的工程招投标都是经过人为暗箱操作,包工头们得以中标承揽到工程,人为的因素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张建辉交代堤路园工程招投标中黑暗的内幕:
堤岸公司在开展招投标的时候,都是把同一类型的工程项目划分成5—10个标段以上,并且同时招标。在招标前,一些招标代理机构知道情况后,就会主动上门找我们堤岸公司,要求代理这些业务。堤岸公司计核部就会根据符合代理资格的代理机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领导提出选择代理机构的建议,一般列出2—3个备选单位,并推荐一个优选单位,送到总经理手上,然后总经理向我报告。我就根据情况召集公司领导集体研究,最后确定一个代理机构。同时,哪个包工头要参加这些工程的招标,就主动找到我,要求给予关照,并向我承诺事情办好后,按工程实际拨款数额,给我约3%的好处费。如果我答应这个包工头的请求,就叫他们先到计核部或者代理机构处报名,然后我分别给计核部经理和代理机构代理人打招呼要求给予关照。通过我打招呼后包工头去找计核部和代理机构代理人疏通关系。首先通过计核部将包工头所挂靠单位在内的大部分投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入围投标,也就是通常讲的进入“围标”,然后代理机构就会主动联系南宁市招标办或采购办的有关人员,策划抽取专家库的评委,要求所抽中的评委对这个包工头所挂靠的施工单位有针对性地关照。这样包工头所挂靠的单位也就顺理成章得以中标。
医学常识告诉我们,细菌生长繁殖多且快的地方,常常是肌体健康功能的薄弱之处。按理说,我们有严格的各种规章制度,还有各类监督等等,像张建辉他们那样轻而易举进行暗箱操作之事,本不应该发生,遗憾的是,它的确发生了……这说明,我们的一些制度还不够严密,还有空子可钻,或制度里有却不落实。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好的制度能够让坏人难以得道,但有人心术不正,再好的制度,也可以遭到破坏。
四是监督还是个大问题。这里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指对张建辉这样的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熟悉张建辉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比较牛、比较专横、比较霸道的人,个人独断专权,他平时最常挂在嘴边的那句话是:“做‘一把手’就是要你下面的人听你的,就达到这个目的了。”堤岸公司的人也都反映,张建辉比较霸道,他定下来的事情,不允许别人推翻。像拨款,最后到他那里了,没有人敢去问他为什么不签字,所以他想什么时候签就什么时候签,想怎么签就怎么签,没有人监督。这样,权力运作没有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权钱交易者就有机可乘。另外,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等于零。张建辉违法乱纪行为,与八小时以外的“交友圈”和“生活圈”密切相关,他的违法乱纪活动,也大多在八小时以外进行。
另一方面是对招投标、拍卖、集中采购等在机制上缺乏有效的监督。建筑行业中3%至5%回扣的“潜规则”为什么能够流行,被人接受,反映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包、承包的管理制度、规定还要进一步完善,需要有效的监督。从现在的体制来讲,业主定了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再往前就是招投标,招投标这个门槛就是业主定的。接下来是抽评委,这个评委是决定整个招标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他不用向中标的人解释为什么中、为什么不中,一锤定音。评委评出来了,只能认结果,不能不认。目前很多地方都建立有很大的评委库,但具体到某个专业的评委库的人还是少的,这些工头、承包商就长期从事这项业务,跟他们混熟了,来来去去也就那几个评委,他们就有了第一次、第二次……久了,有的评委就会帮他们的忙。或者是有的业主如张建辉就会打招呼,要帮忙,指定某个人中标。
五是伸手总是要被捉的。这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在张建辉身上再次得以证明。张建辉收受贿赂,他也非常清楚是违法违纪的,非常担心有朝一日会被发现,会被法律惩处,每天心里面都承受很大的压力。但为什么胆子还这么大呢?主要是他存在侥幸的心理,他认为南宁市“136工程”媒体一直报道监督非常到位,认为大家不会怀疑有什么问题,也不会有人捅他,安全得很,没有风险,不会查到自己的,不会出什么事的。
但事实上这只是他的一相情愿。
张建辉被“双规”后,深感问题的严重,面临着“生”与“死”的抉择。俗话说:“蝼蚁尚且贪生。”他终于选择了“生”,主动坦白交代了自己所有的违纪违法事实,并积极退出所有赃款。
法院判决,张建辉在长时间内,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连续收受多人多次给予的贿赂款,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鉴于张建辉具有立功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主动坦白认罪、主动积极退出全部赃款的从轻处罚情节,法院决定依法对被告人张建辉从轻处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人们常戏言:“坦白从宽,牢地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然而,党的政策从来都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次在张建辉身上再次得到充分的体现。
张建辉在人生道路上也许有过很多的错误选择,这一次,他的选择无疑是正确的。